●同路同方向設置測速點,間距不得小于6公里
●同車同路同方向的連續(xù)超速行為,只罰一次
●公路超速<10%的予以警告,不罰款、不記分
●低于60公里的限速路,超速<50%的只警告不處罰
●高速路<100公里的超速,未造成事故的不處罰
記者從今天下午省公安廳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為進一步規(guī)范道路限速管理工作,今起在全省公安機關部署開展為期6個月的道路限速及測速取證設備設置排查治理專項行動。
為保障機動車駕駛人的合法權益,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山東省公安廳出臺《全面改進和規(guī)范公路限速及測速八條工作措施》。這8條工作措施主要包括:
集中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在高速公路、國省道、城市道路、縣鄉(xiāng)公路和事故多發(fā)路段,全面排查整改道路限速值過低、測速設備設置不當、限速標志缺失和遮擋污損、測速提示不到位、超速處罰不規(guī)范等突出問題。
完善測速路段提示標志,橋涵、隧道、學校、村莊、水源地、施工作業(yè)區(qū)、急彎、陡坡、視距不良、路側險要以及交通事故多發(fā)等路段的限速值與前后道路不一致,限速差值超過20公里/小時的,采取提前預告或逐級限速等方式,提前設置限速原因提示牌和逐級降速標志,引導車輛平穩(wěn)減速,避免“斷崖式”道路限速。
規(guī)范測速取證設備設置,將測速點設置在道路通行秩序較亂、交通事故較多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路段。出于安全考慮,對確需設置測速點的,同一道路同一方向交警部門設置的測速點間距不得小于6公里。進出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qū)、立交橋匝道不設置測速設備。
連續(xù)超速違法只罰一次,同一車輛在同一道路的同一行駛方向,超速違法行為處于持續(xù)狀態(tài),同一交警大隊只處罰一次超速違法行為。
輕微超速違法不予處罰,公路上超速不足10%的違法行為,予以警告,不罰款、不記分;公路設計時速低于60公里/小時的公路上超速不足50%的違法行為,予以警告,不罰款、不記分。高速公路上,車速100公里/小時以下的和橋梁、隧道、施工路段車速80公里/小時以下的超速違法行為,未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不予處罰。
利用多種媒體渠道,主動向社會公開公示道路限速值、測速路段及點位等信息,加強交通違法信息告知力度,利用短信、微信、手機APP等渠道,及時告知提示交通違法信息。
暢通社情民意溝通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在交警官方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開通“交警警事聽您說”專欄,集中受理群眾對全省道路限速管理工作的各類咨詢、投訴、建議,及時整理反饋社情民意。
此外,還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制定出臺《山東省公路限速及測速取證設備設置工作規(guī)范》,對道路限速值確定原則、測速設備設置依據(jù)、測速標志設置要求、限速值調整工作流程和限速告知提示等內容進行明確,規(guī)范基層公安機關限速管理工作程序和執(zhí)法流程,推動道路限速管理工作科學化、規(guī)范化、長效化。
據(jù)悉,自3月份以來,全省各級公安交警部門在全省范圍組織開展了限速設置和管理問題集中清理工作,共排查限速值設置不合理路段694處,停用587處限速值在40km/h以下的測速設備;增設補設限速標志472處、提示警示標志1982處,整改各類標志341處。從前期全省普查情況看,我省限速管理工作仍然存在多個部門設置限速標志、導航軟件提示不精準、提示標志不規(guī)范、短時間出現(xiàn)多次抓拍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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