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鑒于此,我們認為,提高基層央行固定資產管理效能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首先,制定人民銀行固定資產績效管理辦法,為固定資產績效管理提供法律依據。以結果為導向,通過目標責任的建立實現節約成本、降低消耗、提高效率的目標。其次,構建固定資產效益評估機制,從購置、使用、維修、處置等各環節建立績效評估指標體系。運用科學的效益評估方法,對固定資產的配備標準、更新維修、報廢處置等各項管理內容設置多種選擇方案進行效益優選。
再次,推進固定資產績效評價信息化建設,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利用相關平臺,對固定資產實施動態管理,全面、動態地掌握資產占有和使用狀況,建立完整、動態、準確的資產信息數據庫,為固定資產績效評價提供數據支撐。另外,加快會計綜合業務系統(AIIS)第二期推廣應用,有效整合會計財務報表管理、預算管理、集中采購、基建管理、固定資產管理、財務管理等信息資源,提高固定資產綜合管理效能。建立科學的分配管理體系,適應標準化配置要求。通過優化固定資產管理系統掌握每個部門、每位在職人員的人均固定資產占有率情況,并對首次分配資產的人員按照配置標準及時分配,嚴格登記管理,不能出現將新設備再次調配給他人的情況。另外,在系統中設置預警閾值,對符合配置標準的已分配設備進行動態管理,超過使用年限的,自動匯總,便于查詢;未超過使用年限但確實無法使用的,通過手動標記,自動進入匯總登記簿。通過對分配資產的定性和定量管理,確保資產分配能夠有的放矢、精準控制,將資產分配與實際需求有效結合,實施動態更新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學化和精細化水平。
按照每年固定資產清查情況,及時對全行需報廢、擬報廢資產進行處置,并及時出賬,殘值計入大賬。對閑置資產,區分能用或不能用資產的類別等,按照“集中管理、分類處置”的原則進行管理。在處置上倡導多元化思路,除了人民銀行系統內調劑使用外,可以對外捐贈,幫扶貧困地區。通過做好報廢資產的出賬處置工作,大幅減少全系統、全轄、全行的固定資產存量,降低人均占有水平。
集中配置部分使用頻率低又必須配置的固定資產,注重部門之間的資源整合,因地制宜采取多種手段,促進部門、系統內部的資源共享共用,有效盤活大量閑置固定資產,解決重復購置和閑置浪費等問題,提高資產使用效率
一方面,進一步擴大預算績效評價范圍,逐步實現固定資產類科目全覆蓋,研究建立固定資產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評價方法、評價標準和評估機制,對資產的運作和管理水平提供量化的、可操作的綜合評價方法,使固定資產購置支出的考核結果與工作業績考核掛鉤,優化資源配置、使用,加強閑置資產管理,增強統籌規劃,按照集約、節約原則,積極開展資產使用績效管理,以提高資產使用效益。另一方面,加強績效評價監督檢查,內審部門定期對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實施績效審計,有效評價其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相關部門,督促其整改落實,促進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加強管理,科學合理使用和配置,提高管理效能和資產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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