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從事資產管理業務,大多以理財計劃的形式通過與信托、證券、基金等行業合作方式實現。目前,銀監會已經批準商業銀行試點獨立發行理財管理計劃,賦予了銀行直接從事資管業務權利。在此之前,銀行只有借道信托、證券、基金等機構從事資管業務,也同時積累了豐富的資管業務經驗。根據已有實踐,筆者介紹幾種銀行與信托、證券等機構合作進行資產管理的交易結構,僅供參考。
商業銀行資產管理業務交易結構
1、銀行理財計劃的交易結構
操作流程如下: (1)商業銀行根據金融市場信息、不同投資者不同的投資偏好等因素制定多樣化的理財計劃(保證收益、保本浮動收益和非保本浮動收益三種);(2)商業銀行向客戶提供理財顧問業務,為其進行財務分析、財務規劃和投資顧問等專業化服務,并向其推介銀行的理財計劃;(3)商業銀行與客戶簽訂《委托代理協議》,獲得代理投資的授權等必要法律文件;(4)按照客戶自主選擇的理財計劃和雙方簽訂的《委托代理協議》,商業銀行代理客戶進行投資,通過與信托、證券、保險等機構合作方式進行;(5)在理財計劃收益分配日,商業銀行向客戶支付投資收益;在理財計劃終止時,向客戶支付當期投資收益,退還本金。
2、銀證信合作委托貸款業務
銀證信委托貸款業務是指銀行借道券商定向產品通道,轉入信托投放貸款的業務。其既優化銀行報表結構(貸款出表),又增加貸款收入。
操作流程主要如下:(1)由資金委托銀行以同業資金/自有資金/理財資金委托證券公司成立定向資產管理計劃;(2)證券公司定向資產管理計劃作為單一委托人委托信托公司設立單一資金信托計劃;(3)信托公司用受托資金向銀行指定客戶發放信托貸款,或者受讓銀行存量信貸資產。(4)計劃結束,該筆委托貸款通過信托計劃與證券資管計劃由銀行返還委托人貸款本金與利息。
3、銀證保合作業務此類模式發展起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存款不屬于金融機構的同業存款,而是一般性存款,在計算存貸比的時候,可計入銀行存款規模。銀行通過此業務可優化業務指標,擴大一般存款規模。
操作流程如下:(1)由資金委托銀行,以理財資金委托證券公司成立定向資產管理計劃;(2)證券公司作為定向資產管理計劃管理人將委托資產投資于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資產管理計劃;(3)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資產管理計劃以保險公司名義存入委貸銀行的協議存款(一般性存款);(4)該筆存款到期后資金通過保險資產管理計劃和券商定向資管計劃回到委托銀行賬戶。
4、銀證合作信用證劃款業務銀行信用證劃款業務是開證行為不擠占表內信貸額度、擴大存款規模,借助券商資管定向通道進行的銀行間信用證劃款業務,其本質是突破貸款規模的限制,擴大表外資產。銀行信用證劃款業務是商業銀行在同業代付方式上的業務創新,此創新須借道券商資管通道。
基本流程如下:(1)由資金委托銀行以理財資金委托券商資管成立定向資產管理計劃;(2)券商資管作為定向資產管理計劃的管理人將委托資產投資于應收賬款轉讓銀行的信用證項下應收賬款收益權;(3)信用證到期后,由開證行對信用證進行到期兌付,到期兌付資金由轉讓銀行托收后返還定向計劃, 再通過定向計劃返還委托銀行;
(4)委托銀行通常要求開證行以保函方式或者定向計劃收益權遠期轉讓的方式對信用證進行兜底。
此外,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也是未來商業銀行的重要資管業務,其交易結構在此不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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