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設備新購,由設備科根據企業設備運行情況和整體發展的需要,提出設備更新改造計劃,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提交總經理辦公會議,召集有關部門參加技術、經濟論證,經總經理批準后,由經營科依據公司大綱要求及公司采購制度實施購置。
設備的前期管理
設備的部分更新與零件購置,由設備科根據碼頭運行工藝的需要以及設備選型的原則要求,填寫“設備采購申請單”,由主管副總經理組織設備科、生產安全計劃科、經營科審核同意后,經總經理批準,然后由經營科依據公司大綱要求及公司采購制度實施采購。設備到貨后,由經營科負責提貨。設備購進后,設備科組織有關部門做好開箱、驗收、安裝調試、投產使用,填寫“設備管理臺帳”。設備科按裝箱單所提供的裝箱物資目錄,收集開箱的所有技術資料并將原件交辦公室(資料室)存檔。
設備資產管理
設備科應按設備的先進性及碼頭運行的重要性將設備分為A、B、C三類進行分類管理。分類原則為類:關鍵設備、引進的主要碼頭運行設備、價值昂貴的設備,如:裝船機、皮帶機或單臺價值在10萬元以上(不含10萬元)的設備。B類:一般碼頭運行設備,如煤斗、溜槽或單臺價值在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設備。C類:輔助碼頭運行設備如水泵、污泥泵或單臺價值在1萬元以下(含1萬元)的設備。
設備的轉移管理
公司內部設備轉移,由需求部門報告設備科,設備科進行協調,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設備科會同有關部門辦理轉移手續。公司設備外部轉移,由設備科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上報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調出,設備科會同有關部門辦理轉移手續。
設備無法使用而報廢的,由使用部門向設備科提出申請報告,由設備科牽頭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鑒定,設備科匯總鑒定意見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設備方可報廢,由設備科會同有關部門辦理報廢手續。設備由于技術落后維修成本過高需要報廢時,由設備科組織使用部門、經營科、財務科共同參加召開鑒定會,對需報廢的設備進行鑒定,設備科匯總鑒定意見報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設備方可報廢,由設備科會同有關部門辦理報廢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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